記者楊伶雯/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7日對遠東集團參與太平洋流通現金增資案,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台北地院無罪判決,董事長徐旭東、顧問黃茂德與資深財務副總李冠軍等3人無罪確定,遠東集團發出聲明指出,「守得雲開見月明,公理正義終盼見」,強調「經濟部逕自撤銷太流公司增資等6項相關登記,其處分有欠周詳。我們將透過一切行政救濟程序,請求回復」。

遠東集團聲明指出,「法院判定遠東集團各公司參與太流公司現金增資,只是單純的善意投資人,太流公司增資會議之紀錄並無不法,還給遠東集團及徐董事長等三人公道。沈冤得雪固然可喜,遠東集團各增資公司更關注的是:廣大投資人之權益。之前本案仍在審理,事實尚未確定時,經濟部逕自撤銷太流公司增資等六項相關登記,其處分有欠周詳。我們將透過一切行政救濟程序,請求回復」。

聲明表示,「95年間扁家禮券疑案爆發,輿情譁然。檢察官在毫無證據情況下,竟對徐董事長、黃顧問與李資深副總提起公訴。本案歷經台北地院與高院合議庭合計開庭50餘次,傳訊證人近60人次,調查證據達數百件,纏訟多年,浪費龐大社會、司法資源」。

聲明強調,「本案為一單純商業投資,卻遭泛政治化而上綱至刑事案件,使解救SOGO者無端受害。誠盼國內早日成立商業法庭,使司法專業與商業實務結合,確保市場運作之秩序與公義」。

聲明的最後則指出,「遠東集團一貫秉持守法精神,儘管纏訟之路漫長、各方謗疑紛至沓來,我們始終尊重並靜待司法判決。一路行來,受辱之深與負傷之重,實難還盡公道!衷心期盼有心人士今後勿再造謠生事,媒體亦莫再遭人利用而以訛傳訛,共同為打造台灣健全的商業投資環境而努力。台灣加油」!


本文出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09/07/320-26441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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