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官輕判性侵犯的風波還沒平息,今天(11日)又爆出花蓮地方法院發生同樣狀況,一名心智年齡僅6歲、智商40的中度身心障礙少女,被6名男子性侵7次,其中一次還是一名尤姓女子協助下性侵得逞,這7個人可以說是名符其實的7匹惡狼,但是花蓮地方法院的審判長陳月雯卻以被害人未達到不能或不知抗拒程度,判決7個人無罪。

花蓮地方法院被踢爆法官輕判性侵犯,3年前,有一名智商40,心智年齡只有6歲程度的16歲少女,先後被古姓、張姓、劉姓男子以及尤姓兄弟檔、簡姓男子性侵,甚至還有一名尤姓女子協助犯案,性侵次數多達7次,結果法官卻以被害人未達不能或不知抗拒程度,判決這7個人無罪。

還記得司法院前幾天才因為法官輕判性侵女童案件風波出面滅火,現在卻又爆發法官輕判性侵身心障礙女童的案子,司法院祕書長沈守敬還說,「建議幼童如果受到性侵害,我們都一律視他為強制性交。」

處理這起案件的審判長叫做陳月雯,今年37歲,台北大學法學院碩士,司法官訓練所40期畢業,待過高雄以及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出來之後,除了這名少女的學校激烈反彈,包括許多關懷身心障礙的機構也砲轟法官沒有站在身心障礙者的角度,看來這起爭議案件,又會讓社會反彈氣氛持續高漲。


以下文章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09/11/138-26455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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