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張姓女子和三名男子同一夜分別發生性關係,事後控告三名男子性侵,檢方認定她是自願的,對三男不予起訴。

22歲張女和27歲的蔡男相識半年,今年7月24日蔡男和陳男、歐男約張女到賓館唱歌,張女分別和三人發生性行為,但在三天後控告他們性侵;不過,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對三男隔離訊問,三男都說張女很豪放,根本不必「用強的」。

蔡男指出,他和張女半年嘿咻十多次,當天張女主動和他性交,一邊和他做愛,還同時幫陳男口交,之後張女和陳男做愛,他在旁觀看,接著又和歐男做愛,他和陳男也在旁觀看。

另外,陳男和歐男也口徑一致,檢方認為張女沒有抗拒或求救,三天後才報警不符常情,認定她是自願。


以下內文出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09/26/138-2649647.ht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吳慧發炕唐斃借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