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縣街友周祖泓3年前多次到超商行竊,為了看「台灣之光」王建民的新聞,又到店裡偷報紙,被店長陳國治活逮,並把周拖到2樓倉庫,用球棒活活打死;最高法院24日依傷害致死罪,判陳國治10年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當時51歲的周祖泓因為迷王建民,只要王勝投的隔天,就會到這間超商偷報紙,還會順手偷走泡麵、零食等,陳國治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後,確信是周所為。

96年9月27日王建民拿下當季第19勝,陳國治研判周會再來偷,隔日清晨果然人贓俱獲,他見周不聽勸告,盛怒之下把周拖到二樓,拿起球棒猛打,從早上6時22分打到6時35分才停手,後來發現周陷入昏迷,才叫救護車送醫,但周到醫院前已經死亡。

法官認為,陳國治只因對方行竊價值微薄的物品,就以木質球棒動私刑,時間長達13分鐘,且至今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惡性重大,判刑10年;另外,陳國治胞兄陳政昕和店員張雅惠,案發後協助將監視器硬碟帶回住處藏匿,並幫忙清理現場血跡,各被依湮滅證據罪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www.nownews.com/2010/09/25/138-2649446.ht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吳慧發炕唐斃借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